杨扬:多地政府热衷建体育中心 比赛完就闲置
2015/3/16 15:30:40点击:
广场舞大妈们抢地盘的纠纷,被演绎成一出出“江湖恩怨”.而占领了广场,挥汗热舞的大妈们其实并不敢忘情--她们在牵挂着那群被挤出广场、穿梭于车流中的滑板少年,因为里面有她们的孙子……
这不是段子,这是中国公共体育用地严重缺乏的现实。
3月8日清晨6点,来京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冬奥冠军杨扬拉开窗帘,发现楼下就是北京四中的操场,偌大的操场空无一人。杨扬拍了一张照片,配上文字发到了朋友圈里--
“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好像也喊了很多年,但一直效果甚微,有些学校门口挂着全民健身基地,但也是大门紧闭(我的亲身经历,带着孩子去学校操场玩,被门卫制止,我指着牌匾质疑,被门卫翻白眼)。”
杨扬告诉圈里有朋友,她向大会提出的“关于强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中法律、法规保障”的建议,涉及到如何将学校体育设施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鼓励和推动学校开放体育场所给社区老百姓。
杨扬的这段文字在她的朋友圈里引发热议。
“亲妹妹反对我的建议,因为涉及孩子安全的问题。我也特别理解,但这正是要各方解决的问题之一。”杨扬说,“比如活动时间控制、协同社区居委会有效管理进出居民,制定相关规则与办法等等。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只要大家一心想做,这事有那么难吗?”
杨扬代表在基层调研发现,可用于公共体育的场地并不少--学校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拥有大量体育场馆设施,因为缺乏配套的保险、成本补偿机制等保障,大部分都还没有投入到公共体育服务中来。
杨扬说,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对公共体育服务的开放率和使用率不足。“相当一部分政府投资的以满足高水平体育竞赛功能为目标的各类体育场馆,到目前还未能或较少用于公共体育服务活动,尤其是大型竞赛场馆,市民的健身活动只能在场馆外围或场馆内极小部分进行,大部分用于商业租用,比如餐饮、早教等和体育无关的行业,甚至于闲置状态。”杨扬代表说。
2014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其中“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健身圈”“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发展健身休闲项目”等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杨扬代表在她的建议中提出“城市体育用地要尽快得到立法保障”.她建议,参照城市社区绿化面积的相关法律,如《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并以《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指导性意见为基础进行调研,设立在城市、社区规划中建设体育设施的标准,保障社区体育用地免检、保证为社区居民提供体育健身的条件,保护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权益。
杨扬代表还建议,将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的体育场所纳入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对于妹妹关心的安全问题,杨扬在建议中提出,“出台相关的政策,为学校等开放体育场地提供保障支持,包括安全、责任免除等制度保障”.
“有些地方发展得不错,从省到市甚至到县到镇各级政府都热衷于建体育中心,投资动辄几个亿的规模。往往是一场大赛完了,场馆就闲置,政府还要再花钱养着。这都是纳税人的钱啊。”杨扬代表说,“事实上小型体育中心运营更容易,不会成为政府的包袱。因此,一个城市建多少个体育场合适,政府也应该定个标准。”
杨扬代表说,国务院的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体育向满足群众健康和文化娱乐本质的回归。“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让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法可依,确保公共体育场馆的体育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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